近日,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厦门象屿”,600057)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厦门象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厦门象屿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前,2022年5月,厦门象屿发布公告称,拟向招商局、山东港口及象屿集团定增募资不超过35亿元,引入战略投资者。
后募资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21,975.98万元,其中招商局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山东港口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象屿集团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21,975.98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据了解,厦门象屿由象屿集团旗下所有供应链服务相关子公司重组而成。2011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上市。公司以“成为世界一流的供应链服务企业”为愿景,坚持“立足供应链 服务产业链 创造价值链”的战略思维,通过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的一体化流通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从原辅材料与半成品的采购供应直至产成品的分拨配送之间的全价值链流通服务,已形成农产品、能源化工、金属矿产、新能源等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体系,核心优势品种业务量名列行业前茅。
2024年前三季度,厦门象屿实现营业收入2976.99亿元,同比下降19.2%;完成归母净利润8.9亿元,同比下降24.7%;扣非归母净利润2.85亿元,同比增长42.6%;经营现金流净额为5.15亿元,同比下降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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