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和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签订10艘18万吨好望角型散货船建造合同。此次签约是今年外高桥造船收获的最大民船产品订单。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江成,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级巡视员王绪超,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包剑英,德国莱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皮特·科瑞姆贝尔,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副行长赵秀军,中国船级社党组书记莫鉴辉,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于冰,百利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弗朗索瓦·卡迪,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琦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仪式并见证签约。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航运业务总监方修志与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刚代表双方签订船舶建造合同。
该船型总长292米,垂线间长286.4米,型宽45米,型深24.9米,结构吃水18.3米,入级中国船级社(CCS),满足新规范CSR-H,TIER III要求和EEDI标准。
外高桥造船好望角型散货船船型至今已成功开发至第11代,是目前建造最多、市场占有率最高的中国船舶“第一品牌”。成立19年来,外高桥造船已交付438艘船舶及海工产品,其中好望角型散货船占一半以上的比例。此次签约的船型,是为了顺应船东需要而开发的新型绿色环保产品,能够充分适应当前航运市场需求,船舶各项性能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批量承接不仅有利于提高造船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还有利于保持企业生产稳定和持续发展。
山东海运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大型企业,其中干散货船队规模居全国前列。该公司经营世界最大40万吨矿砂船,投资建造了全球首制25万吨矿砂船,组建了位居世界前列的中国最大液化石油气船队。
此次签约是外高桥造船与山东海运继2014年签订4座自升式钻井平台后的又一次合作,不仅契合中船集团关于“产融结合谋发展”及“打造中船集团全球服务品牌”的高质量发展战略,也树立了中国航运业、造船业、金融业与国际知名企业携手推动共赢发展的典范,为国家海洋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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