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口管理局加快推进港航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在全省率先启动水路运输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10月20日、21日两天,厦门港口管理局召集航运业相关部门、企业、协会,召开两场政策宣贯会议。
厦门市水路运输企业信用评级措施的出台实施,具有深远意义。厦门港口管理局介绍,厦门港是全球第十六大集装箱港,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实施平台之一。开展水路运输企业信用评级,是为了响应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总体精神。
同时,水路运输企业信用评级将进一步规范水路运输市场,促进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规范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服务。水路运输企业信用评级是厦门港口管理局开展信用评级的先行试点措施。今后,该局还将组织开展港口经营、港航建设等领域企业的信用评级工作。
据悉,此次水路运输企业信用评级,评定周期为一个自然年,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评定实行扣分制,基准分为100分,评分项目根据失信行为累计扣分。企业根据评分确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信用等级,分别用AA级、A级、B级、C级、D级表示。AA级企业将被列入“红名单”,享受扶持政策,而D级企业的业务开展将受限。
厦门港口管理局介绍,此次水路运输企业信用评级的试运行,适用于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未来常态化运作后,将逐步推广至全省所有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
目前,厦门港口管理局已成立“厦门港口管理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厦门港信用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统筹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信用办”。厦门港水运处等局属单位设立对应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建立和管理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者信用信息档案,组织辖区内水路运输行业信用评定工作,审核和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发布信息预警,处理信用评定申诉等日常信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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