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以下简称大浦口码头工程二阶段)1-2道路堆场工程和库头房顺利通过交工验收。至此,该工程二阶段所有单位工程均已完成交工验收,具备全面投入使用的条件。
据悉,大浦口码头工程二阶段建设1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和2个7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5万吨集装箱船设计),以及配套的引桥、相应后方地基处理工程、道堆工程和其他附属工程等,目前已全面进入试运行阶段。
甬舟公司作为大浦口码头工程二阶段业主方,严把工程质量关和进度关,积极推进工程二阶段前期规划设计、总体进度安排、投产运营等工作。目前,该工程3号泊位率先实现口岸开放,4、5号泊位进入调试运行阶段;码头和后方堆场均实现自动化设备覆盖,自动化堆场已陆续投入使用。
海港建设作为建设管理单位,深入参与项目建设部署,积极与相关方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助力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在项目前期,该公司及时完成场地移交等事宜,并协助业主单位优化设计方案,监督各方落实制度体系,为工程开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施工过程中,该公司严格要求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法规制度,细化施工部署,层层把关,为工程安全质量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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