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宁波海运发布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富兴海运”、“江海运输”和“浙能通利”,与“浙石油燃料油销售公司”分别签署《船舶燃油年度供应协议》,协议自1月1日起执行,至12月31日止。协议有效期内公司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455亿元,富兴海运的交易金额不超过2亿元,江海运输的交易金额不超过4350万元,浙能通利的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浙石油燃料油销售公司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能集团持有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集团”)51%的股权。海运集团持有本公司31.11%的股权,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